老闆愛上女秘書 他強吻、猥褻下場慘
記者陳啓明/台中報導
台中一名經營貿易公司的周姓男子,在女秘書「小萱」(化名)離職後,她藉口邀請小萱吃飯、搬酒,卻趁機將小萱載到其住處後,強勢舌吻、猥褻小萱得逞,小萱趁空檔從周男住處奪門逃出,事後向警方報案。法官庭訊時,周男否認犯行,辯稱他認為小萱可以接受追求,且他目前單身一人獨居,希望有第二春的機會,但法官不採信,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8月,可上訴。
▲女秘書遭周男猥褻得逞,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8月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經營貿易公司的周男,是小萱的前雇主,小萱去年4月3日離職後,仍與原同事互有聯繫,5月23日午休時間至公司找前同事吃飯,碰巧遇見周男,2人寒喧後,他向小萱表示因她先前工作表現不錯,且曾幫忙他女兒出國留學事宜,想要邀請她當晚一同用餐。
當天用餐完後,周男請她幫忙到朋友住處搬酒,當晚各類酒搬到周男住處歸位後,周男藉口要求小萱幫忙補習英文,突然塞3千元給她,說讓她日後搭計程車來上課必較安全,小萱拒絕,周男趁機親吻小萱嘴巴、臉頰及脖子得逞。
小萱為了逃離周男住處,藉口肚子餓轉移現場氛圍,起身時周男又再次舌吻,還一邊把手伸入內衣、裙子內,撫摸胸部、臀部等私密處,小萱趁空檔時,倉皇奪門逃出,事後向警方報案。
法官審理時,周男坦承有親吻小萱,但否認撫摸小萱胸部、臀部;法官認為,小萱描述細節甚為詳盡,如非親身經歷見聞,豈有證述如此一致,且考量周男事後已與小萱和解,因此依強制猥褻判周男8個月徒刑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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